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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

抽黄供水项目输水管线工程

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21年11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黄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务公司)负责建设的渭南市抽黄供水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2014年2月17日,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有:新建北湾调蓄水池、北湾供水泵站、蒲石供水泵站、蒲石沉砂池、蒲(石)一党(睦)输水线路(长11.5km)、党(睦)一渭(南)输水管线(长29.23km)、党睦分水池,项目概算投资17.33亿元。

该工程由陕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勘察、设计,陕西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咸阳万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材供应商。工程于2014年4月开工,2017年1月完工。

(二)结算审计情况

工程送审造价29,526.08万元,审定造价28,967.82万元,审减造价257.53万元,核增26.0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二)监理未按程序处理变更事项。

(三)施工准备不充分,工期延误。

(四)多计工程价款231.44万元。

(五)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清单漏项。

(六)应缴未缴印花税12.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竣工图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黄河水务公司完善竣工图纸,做到竣工资料完整、准确、清晰。对监理未按程序处理变更事项的问题,要求黄河水务公司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变更事项。对施工准备不充分,工期延误的问题,要求黄河水务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立健全控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令黄河水务公司与施工及供货单位据实结算。对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清单漏项的问题,要求黄河水务公司落实招标主体责任,并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要求黄河水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审计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补缴印花税。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健全项目竣工资料归集整理制度,并定期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自查,严格执行水利部竣工资料方面的要求,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加强对施工、供货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审计后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本次审计报告内容,做好施工、设计、监理等竣工结算工作,收集各类结算发票,加强财务审核监督并及时处理账务;重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审计中发现该工程工期延误时间较长,主要原因是施工准备不充分。建议黄河水务公司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做实做细前期勘察、征地拆迁等工作,为后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施工条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市黄河水务公司《抽黄供水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反馈,黄河水务公司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业务部门认真学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工程竣工图编制不规范问题,黄河水务公司组织参建单位对竣工图整体进行梳理完善,整改后的竣工图纸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监理未按程序处理变更事项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监理公司、监理部总监、副总监进行了约谈,审计中发现的监理方面问题,对其提出正式批评,要求监理单位在后续项目监理中,严格落实监理责任,提高履职意识,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对施工准备不充,工期延误问题,黄河水务公司承诺在后续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内控管理,科学规划,精密组织。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采购单位多计价款已经退回,施工质保金已扣回。对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清单漏项问题,严格按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选取机构,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应缴未缴印花税问题,建设单位已对接税务部门,已根据相关政策缴纳印花税。


市人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6日至5月30日,对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等10个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就业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市人社局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市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机关内设14个科室,共有下属单位10个。截至2021年底,机关实有在职人员7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人,事业编制24人),下属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13人,事业编制26人)。

(二)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1)市人社局系统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系统年初预算收入2668.50万元,年内追加预算收入3921.01万元,合计预算收入6589.51万元。

(2)市人社局机关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机关年初预算收入1362.00万元,年内追加预算收入3535.28万元,合计预算收入4897.28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1)市人社局系统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系统总收入797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9.51万元,经营收入396.43万元,其他收入987.53万元。

支出合计787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4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9.39万元、资本性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489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4.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7.34万元、资本性支出51.63万元、对企业补助299.00万元)。

当年收支结转100.14万元,截至2021年底,市人社局系统年底结转1584.11万元,主要是省人社厅转来考试费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2)市人社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机关收入559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7.28万元,其他收入701.40万元。

支出合计55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1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75万元),项目支出4178.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9.95万元、资本性支出51.6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1年底,市人社局机关年底结转1503.17万元,主要是省人社厅转来考试费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三)局机关资产及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机关年底固定资产原值合计8320.94万元,累计折旧1075.55万元,净值合计7245.39万元;无形资产年底原值1194.96万元,累计摊销88.29万元,净值1106.67万元。

2.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机关年底应收未收款结余66.52万元;市人社局机关年底应付未付款结余142.4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列支11.79万元。

(二)列支以前年度费用6.19万元。

(三)超范围列支2.41万元。

(四)转嫁支出2.05万元。

(五)存量资金未盘活233.06万元。

(六)未足额拨付专项资金940万元。

(七)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572.52万元。

(八)超范围赋予下属单位青年见习补贴管理职责。

(九)无发票列支7万元。

(十)支出附件不规范。

(十一)擅自提级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十二)科目使用不规范1.33万元。

(十三)合同签订不规范。

(十四)资金监管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列支11.79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督促相关下属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不得无预算列支。对列支以前年度费用6.19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不得跨年度列支费用。对超范围列支2.41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不得超范围列支。对转嫁支出2.05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不得转嫁支出。对存量资金未盘活233.06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将该笔专项资金盘活使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未足额拨付专项资金940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按规定尽快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合理分配使用。对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572.52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及相关下属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财政预算执行严肃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性。对无发票列支7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督促相关下属单位补充正规发票,规范列支,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科目使用不规范1.33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社局督促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调整有关会计科目,严格执行《会计法》,确保财政决算的真实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针对市人社局下属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建议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视下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正确核算收支,杜绝各种不符合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二是针对市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建议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审核,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资金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针对市人社局高技能人才建设专项资金未足额拨付问题,建议市人社局加强与省人社及市财政部门的沟通,年初足额预算就业专项资金,年内合理分配拨付,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市人社局《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反馈,对于无预算列支11.79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对于列支以前年度费用6.19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年度列支费用。对于超范围列支2.41万元、转嫁支出2.05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规范管理,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于存量资金未盘活233.06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将结余就业补助资金233.06万元盘活使用。对于未足额拨付专项资金940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将940万元高技能人才建设资金拨付到位。对于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572.52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将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对于超范围赋予下属单位青年见习补贴管理职责的问题,市人社局修订完善了《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落实就业见习政策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对于无发票列支7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补开增值税发票,今后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于支出附件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补充相关附件资料,今后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于擅自提级拨付就业见习补贴的问题,市人社局对2022年已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区级财政供养单位,待本轮见习周期完结后,有序退出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资格,不再在市级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于科目使用不规范1.33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对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更正补充了原始附件资料,今后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于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人社局已督促见习单位今后规范发放见习补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生态修复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

专项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自2022年6月21日至7月1日,对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至2021年生态修复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报送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至2021年共收到市财政局拨付8个生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937.5万元,截至2022年6月22日,已实施完成5个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未完成3个项目,涉及资金571.47万元。

截至2021年底,渭南市11个县市区(管委会)政府在2020至2021年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或参与管理共申报各类生态修复项目71个,取得批复71个;市财政下拨各县市区(管委会)中省市专项资金91,638.4万元(2020年63,952万元,2021年27,686.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专项经费6.34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四)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专项经费6.34万元的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项目监督和推进力度,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问题,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规按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建立健全市本级生态修复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不断强化项目建设进度控制,确保生态修复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生态修复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反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报告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挤占专项经费6.34万元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在预算范围内使用。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已于2023年2月15日组织了验收,待作业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付款。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问题,从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方面开展了绩效评价,已于2022年10月26日将渭南市2021年度市级生态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函报市财政局。


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2021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2022年5月12日至6月10日,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职责和人员编制等情况

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属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单位,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110万元,位于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中段信达国际写字楼11楼。经营范围有农副产品、化肥、农药、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经营管理供销社社有资产,房屋租赁等。2021年底在岗7人,待岗6人。

(二)财务状况

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末资产总额1733.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55万元,长期投资395.72万元,固定资产1126.98万元;负债总额270.73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263.74万元,应交税费6.99万元;所有者权益1462.5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10万元,资本公积1254.45万元,盈余公积16.05万元,未分配利润82.02万元。

经审计核实,应调减固定资产989.85万元,主要是2018年11月8日对房屋进行评估后,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分别在2019年1月及2021年8月将评估增值额989.85万元增加房屋原值,调减后资产总额为743.4万元。

(三)经营情况

2021年营业收入总额101.77万元,其中:房屋租赁收入101.77万元;支出总额116.31万元,其中:管理费用66.81万元,营业费用49.49万元(职工工资41.35万元、电费8.14万元);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投资收益)1.95万元;营业外收入(拆迁补偿款)13.74万元;2021年利润总额1.15万元。

经审计核实,应调增营业收入13.75万元,调增后的收入总额为115.52万元;应调减管理费用26.41万元,调减后的支出总额为89.9万元;调增后利润总额为41.3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增加固定资产原值989.85万元,多计提折旧76.07万元。

(二)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租38.75万元。

(三)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违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主营业务收入确认不实。

(五)少交税金5.81万元。

1.少交企业所得税3.49万元。

2.少交房产税2.33万元。

(六)未按规定将职工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单独发放11.6万元。

(七)未办理房产证。

(八)银行日记账未做到日清月结。

(九)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十)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增加固定资产原值989.85万元,多计提折旧76.07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按照规定调整固定资产原值,进行账务调整。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租38.75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房租。对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违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完善房屋转租手续。对主营业务收入确认不实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进行账务调整。对少交企业所得税3.49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限期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对少交房产税2.33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限期申报补缴房产税税款。对未按规定将职工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单独发放11.6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严格规范职工福利费发放账务核算。对未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及时办理房产手续,保证资产完整性。对银行日记账未做到日清月结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及时补记银行日记账,做到一事一清,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程序,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财务制度,加强现金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公司经营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规范计提,及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三是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关于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反馈,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高度重视,逐条进行分析,落实审计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对于违规增加固定资产原值989.85万元,多计提折旧76.07万元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已调整账务。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租38.75万元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已收取房租10万元。对于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违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2023年3月与市供销社签订委托书,完善房屋转租手续。对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不实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已调整账务。对于少交企业所得税3.49万元及少交房产税2.33万元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2022年11月已补交企业所得税3.14万元,剩余税金待市供销社房产证办理完成签订相关协议后缴纳。对于未按规定将职工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单独发放11.6万元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将严格规范职工福利费发放账务核算。对于未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9月办理房产证。对于银行日记账未做到日清月结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已补记银行日记账,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一事一清,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对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调整账务。对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供销经营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财务制度,加强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