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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说法·新修订《审计法》实施一周年笔谈(二十)】武卫朋——学习新修订审计法 将审计项目做精做深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17:54



渭南市审计局开发区审计科科长  武卫朋

新修订审计法从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方面,有针对性地拓展财政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揭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的颁布施行,是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有利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同时,对于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一年来的学习实践,使我的审计理念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得到更新,收获颇多,受益匪浅,主要体会如下:

新修订审计法对审计机关的权限做出了全新定义,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所享有的检查、调查、封存、提请协助等权限作出的规定。要求报送资料权,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检查权,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调查取证权,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职责是对等的,在进一步明确职权的基础上,也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深入具体地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决不搞形式、走过场;二是科学合理地确定重要性水平,认真评估审计风险,通过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把该查的事项查深查透,以减少重大审计风险;三是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好审计日记,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全过程,记录与审计结论或审计查出问题有关的所有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及其依据,以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学习的态度,时时做到对相应审计领域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发展方向、难点热点了然于胸,这样才能在面对审计项目时从容应对,才能保证在实施审计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和方法多样,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能将审计项目做精做深。